觚 基本解释
觚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角,瓜声。本义:中国古代盛行于商代和西周的一种酒器,用青铜制成,口作喇叭形,细腰,高足,腹部和足部各有四条棱角,容量3升,一说是2升)
(2) 同本义 [beaker;goblet]
觚,乡饮酒之爵也。一曰觞受三升者谓之觚。——《说文》
二觚。——《仪礼·特牲礼记》。注:“爵一升,觚二升,觯三升,角四升,散五升。”
执觞觚杯豆而不醉。——《大戴礼记·曾子事父母》
坐取觚洗。——《仪礼·燕礼》
子曰:“觚不觚,觚哉!觚哉!”——《论语·雍也》
左边几上文王鼎箸香盒,右边几上汝窑美人觚。——《红楼梦》
(3) 又如:觚不觚(觚不成其为觚。形容似像而又不像的意思);千盅百觚;美人觚(饰有美人图案的饮酒器)
(4) 古代一种写字用的木板 [wooden writing-tablet]
或操觚以率尔,或含毫而邈然。——晋· 陆机《文赋》
(5) 又如:操觚(意即拿木简写文章);觚牍(竹简木札。古代用以写字,也指书信);觚简(古代书写用的木简。借指书籍)
(6) 有棱角的器物[angular object]假借为“柧”。方梁[regular beam]
破觚而为圜。——《史记·酷吏传》。索隐:“觚八棱有隅者。”汉书注:“方也。”
(7) 棱角 [corner]。如:觚坛(有棱角的祭坛);觚棱(瓦脊成方角棱瓣之形的殿堂屋角。借指宫阙、京城);觚陛(棱角整齐的台阶。借指坛场)
(8) 法 [law]
自削以觚。——《太玄·大》。注:“法也。”
(9) 又如:绳之以觚(犹绳之以法)
(10) 剑柄 [sword handle]
操其觚,招其末,则庸人能以制胜。——《淮南子·主术》
(11) 又如:操其觚(抓住剑柄);剑觚(剑柄)
觚 國語辭典
古代盛酒的器具,具有八个棱角。《说文解字·角部》:「觚,乡饮酒之爵也。」《文选·刘伶·酒德颂》:「止则操卮执觚。」
棱角。《汉书·卷二五·郊祀志下》:「甘泉泰畤紫坛,八觚宣通象八法。」《新唐书·卷八○·太宗诸子传·曹王明传》:「皋尝自创意为欹器,以髤木上出五觚,下锐圆,为盂形。」
古代书写的木简。《文选·陆机·文赋》:「或操觚以率尔,或含毫而邈然。」唐·李善·注:「觚,木之方者,古人用之以书,犹今之简也。」唐·刘禹锡〈刘氏集略说〉:「居江湖间,喜与属词者游,谬以为可教,视长者所行止,必操觚从之。」
觚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古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攻乎切,𠀤音孤。【說文】鄕飮酒之爵也。一曰觴受三升者謂之觚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梓人爲飮器,觚三升。【註】觚,當爲觶。【疏】禮器制度云:觚大二升,觶大三升。故鄭从二升觚,三升觶也。【韓詩外傳】二升曰觚。觚,寡也。飮當寡少。【論語】觚不觚。【疏】觚者,禮器,盛酒二升。
又方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疏】兵書有譎觚之人,謂譎詐桀出,觚角非常也。【史記·酷吏傳】漢興,破觚爲圜。【莊子·大宗師】與乎其觚而不堅也。【註】所守方而不固執也。
又法也。【揚子·太𤣥經】占之以其觚。【註】占之以法,謂經緯之休咎也。
又角也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其算法用竹,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,爲一握。【蘇林曰】六觚,六角也。
又【郊祀志】八觚宣通,象八方。【師古曰】觚,角也。【服虔曰】八觚,如今社壇也。
又竈額也。【困學紀聞】仲尼讀春秋,老耼據竈觚而聽。
又劒拊也。【新論·思愼篇】令提劒鋒而掉劒觚,必刎其指,而不能以陷腐木。
又官名。【魏志·東夷倭人傳】伊都國官曰爾支,副曰泄謨觚、柄渠觚。
又奴國官曰兕馬觚。
又人名。【北史·魏獻明皇后傳】后少子秦王觚。
又觚竹城,在遼西。【爾雅·釋地】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【註】觚竹在北。
又鶉觚,縣名。見【晉書·地理志】唐更名靈臺,屬涇州。【前漢書】作鶉孤。
又通作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上觚棱而棲金爵。【註】觚,八觚有隅者也。一曰堂殿上最高轉角處。【後漢書】作柧棱。
又通作䉉。【陸機·文賦】或操觚以率爾。【註】觚,木之方者,古人用之以書,猶今之𥳑也。【韻會】竹𥳑也。與䉉通。
又通作菰。【前漢·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蓮藕觚盧。【張晏曰】觚盧,扈魯也。【史記】作菰蘆。【說文】本作苽。
觚 《说文解字》
鄉飮酒之爵也。一曰觴受三升者謂之觚。从角瓜聲。古乎切
(觚)鄉飮酒之爵也。鄉亦當作禮。鄉飮酒禮有爵觶無觚也。燕禮、大射、特牲皆用觚。一曰觴受三升者觚。觚受三升。古周禮說也。言一曰者、許作五經異義時從古周禮說。至作說文則疑焉。故言一曰。以見古說未必盡是。則韓詩說觚二升未必非也。不先言受二升者、亦疑之也。上文觶實四升。文次於從角單聲、引禮之下。其意葢與此同。或云亦當有一曰二字。从角。瓜聲。古乎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