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鈬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待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達各切,𠀤音度。【說文】大鈴也。軍法,五人爲伍,五伍爲兩,兩司馬執鐸。【玉篇】所以宣敎令也。【釋名】鐸,度也。號令之限度也。【書·胤征】遒人以木鐸徇于路。【傳】木鐸,金鈴木舌,所以振文敎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徇以木鐸。【註】古者將有新令,必奮木鐸以警衆。木鐸,木舌也。文事奮木鐸,武事奮金鐸。
又【地官·鼓人】以金鐸通鼓。【註】鐸,大鈴也。振之以通鼓。
又牛鐸。【世說】晉荀勗逢趙賈人牛鐸鳴,識其聲,及掌樂,音未調,曰得趙賈牛鐸則諧矣。下郡國,悉送牛鐸,得之果諧。
又【開元遺事】宮中簷閒縣碎玉片,風搖如環珮聲,名占風鐸。
又地名。【左傳·僖十六年】狄侵晉,取狐㕑受鐸。【註】受鐸,晉地,在汾北。
又國名。【左傳·宣十六年】晉士會帥師,滅赤狄甲氏,及留吁鐸辰。【註】鐸辰,留吁之屬。
又宮名。【左傳·哀三年】司鐸火。【註】司鐸,宮名。
又姓。【左傳·成十八年】鐸遏𡨥爲上軍尉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鐸氏微三篇。【註】楚太傅鐸椒也。
又人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】曹叔振鐸。
又【昭十三年】司鐸射。【註】魯大夫。
鈬 《说文解字》
大鈴也。軍法:五人爲伍,五伍爲兩,兩司馬執鐸。从金睪聲。徒洛切
(鐸)大鈴也。𡔷人。以金鐸通𡔷。注。鐸、大鈴也。謂鈴之大者。說者謂軍法所用金鈴金舌、謂之金鐸。施令時所用金鈴木舌、則謂之木鐸。按大司馬職曰振鐸。又曰摝鐸。鄭謂摝、掩上振之。鐸之制同鈴。从金。睪聲。徒洛切。五部。軍灋。五人爲伍。五伍爲兩。兩司馬執鐸。見大司馬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