𣕲 |
部首 木 部外 9 总笔画 13 统一码 扩展B U+23572 笔顺 1234442125111 |
𣕲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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𣕲 《康熙字典》
【正字通】同𠄣。月弦也。◎按《說文·木部》𣘰,竟也。古文作𠄭,从二从舟。二部,𢛢,常也。从心从舟,在二之閒。獨恒字古文作𠄨,註从月。《詩·小雅》如月之恆。據此則去聲亙从舟竟岸,本義也。平聲恆从心亙聲,訓常,本義也。《詩》如月之恆,先儒以爲月上弦而就盈,取漸進之義,此借義也。讀去聲者亙字,加心轉平聲者恆字,形變音變,義因之而變,不相蒙也。謂恆从舟,亦从月,兩存備考可也,必存𠄣廢亙,《正字通》之誤也。欲存亙廢𠄣,遂謂《詩》如月之恆,恆當作亙,譌加心作恆。心部恆註謂《詩》不當將亙字譌借恆,則誤甚矣。
又《集韻》㮓字古文又作𣍭,則从舟又从月矣。存以備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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𣕲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注』
古文㮓。按今字多用亙。不用㮓。舟在二之閒。絕流而竟。會意也。恆之字本從心從𠄭。
古文㮓。按今字多用亙。不用㮓。舟在二之閒。絕流而竟。會意也。恆之字本從心從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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