𨝣 |
部首 阝 部外 11 总笔画 13 统一码 扩展B U+28763 笔顺 5441252211152 |
𨝣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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𨝣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𠴿【廣韻】方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補美切【正韻】補委切,𠀤音比。【釋名】鄙,否也。小邑不能遠通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以八則治都鄙。【註】都之所居曰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。
又【地官·遂人】掌造縣鄙形體之法,五酇爲鄙,五鄙爲縣。
又【廣韻】邊鄙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。【註】鄙,鄭邊邑。
又【正韻】陋也,厭薄之也。【左傳·宣十四年】過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衆人皆有以,我獨頑似鄙。
又鄙與都對言,朴野也。【淮南子·詮言訓】夫始于都者,常大于鄙。
又鄙與仁對,言不通也。【前漢·董仲舒傳】或仁或鄙。
又嗇於財者曰鄙吝。 俗作鄙、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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𨝣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五酇爲鄙。从邑啚聲。兵美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鄙)五酇爲鄙。見遂人。五百家也。又周禮都鄙、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其畍曰都。鄙、所居也。按大司徒以邦國、都鄙對言。鄭注以邦之所居曰國、都之所居曰鄙對言。春秋經傳鄙字多訓爲邊者。葢周禮都鄙歫國五百里。在王畿之邊。故鄙可釋爲邊。又引伸爲輕薄之偁。而鄙夫字古作啚。冣目云俗儒啚夫翫其所習、可證也。今則鄙行而啚廢矣。从邑。啚聲。兵美切。古音在一部。故鄙否通叚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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