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 基本解释
廢 國語辭典
停止、舍弃。如:「废除」、「废止」、「半途而废」。《论语·雍也》:「力不足者,中道而废。」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「对曰:『然则废衅钟与?』」
衰败、毁坏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「其天下也以不仁,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。」
败坏的。如:「废屋」、「废车」。
无用的。如:「废物」、「废水」。
身体残缺的。如:「残废」。《庄子·让王》:「左手攫之,则右手废。」
已停止或衰落的事物。宋·范仲淹〈岳阳楼记〉:「越明年,政通人和,百废具兴。」
廢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方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放吠切,𠀤音癈。【說文】屋頓也。
又【爾雅·釋詁】止也。【註】止住也。【禮·曲禮】凡祭有其廢之,莫敢舉也。有其舉之,莫敢廢也。
又【爾雅·釋詁】廢,舍也。【註】舍,放置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八柄,七曰廢,以馭其罪。【註】廢,猶放也。【又】八則,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
又【爾雅·釋詁】大也。【詩·小雅】廢爲殘賦。【傳】廢,忲也。【釋文】一本作廢。大也。
又墮也。【左傳·定三年】邾子自投於牀,廢於爐炭。【註】廢,墮也。
又【轉註古音】音發。【前漢·郊祀歌】西顥沆碭。秋氣肅殺。含秀垂穎,續舊不廢。
又與癈通。【左傳·昭十四年】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。
又與撥通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】撥爾而怒。【註】故書撥作廢。鄭司農云:廢讀爲撥。
廢 《说文解字》
屋頓也。从广發聲。方肺切
(廢)屋頓也。頓之言鈍。謂屋鈍置無居之者也。引伸之、凡鈍置皆曰廢。淮南覽冥訓。四極廢。高注。廢、頓也。古謂存之爲置。棄之爲廢。亦謂存之爲廢。棄之爲置。公羊傳曰。去其有聲者。廢其無聲者。鄭曰。廢、置也。于去聲者爲廢。謂廢畱不去也。左傳。廢六關。王肅家語作置六關。淮南子。舜葬蒼梧。不變其肆。高注。不煩巿井之所廢。莊子曰。廢一於堂。廢一於室。仲尼弟子列傳。子貢好廢居。與時轉貨。貨殖列傳作廢箸鬻財。徐廣曰。箸猶居也。讀如貯。廢之爲置如徂之爲存、苦之爲快、亂之爲治、去之爲藏。从广。發聲。方肺切。十五部。古可入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