諱 基本解释
諱 國語辭典
因有所顾忌而不敢说或不愿说。如:「讳言」。《左传·庄公十八年》:「夏,公追戎于济西。不言其来,讳之也。」《宋史·卷三一四·范仲淹传》:「平时讳言武备,寇至而专责守臣死事,可乎?」
隐瞒,有所保留。如:「直言无讳」、「讳疾忌医」。《新唐书·卷一四五·杨炎传》:「玄宗事夷狄,戍者多死,边将讳不以闻。」《警世通言·卷三三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:「夫妇之间,死生相共,有事尽可商量,万勿讳也。」
有所隐避的事物。《新唐书·卷九六·房玄龄传》:「朕论公等功,定封邑,恐不能尽,无有讳,各为朕言之。」
表示避称尊长名字的用语,用法如:「父讳○○」、「母讳○○」。也可用来代指尊长的名字。如:「名讳」、「上讳」。唐·韩愈〈柳子厚墓志铭〉:「子厚讳宗元,七世祖庆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三回》:「捷报贵府老爷范讳进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。」
諱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許貴切,音卉。【說文】誋也。【廣韻】避也。【玉篇】隱也,忌也。【春秋序】隱諱以辟患。【公羊傳·閔元年】春秋爲尊者諱,爲親者諱,爲賢者諱。【戰國策】罰不諱强大。【註】諱,猶避也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秦俗多忌諱之禁。
又畏也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華陽、涇陽等擊斷無諱。
又【增韻】護短曰諱。
又生曰名,死曰諱。【左傳·桓六年】周人以諱事神,名終將諱之。【疏】自殷以往,未有諱法,諱始於周。【禮·檀弓】卒哭而諱。【疏】古者生不相諱,卒哭,乃有神諱也。
又不諱,謂死也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公叔病,如有不可諱,將奈社稷何。【後漢·桓榮傳】如有不諱,無憂家室也。【註】死者人之常,故言不諱也。
又叶呼韋切,音揮。【東方朔·七諫】願乗閒而效志兮,恐犯忌而干諱。卒撫情以寂漠兮,然怊悵而自悲。
諱 《说文解字》
誋也。从言韋聲。許貴切
(諱)忌也。鉉本諱、誋也。在誡誋二字之下。淺人妄移也。鍇本廁此是矣。而忌作誋、仍誤。誋誡也。忌、憎惡也。故諱與謚誄爲類。从言。韋聲。許貴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