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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 木 部外 14 总笔画 18 统一码 扩展B U+23780 笔顺 123413252211125111 |
𣞀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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𣞀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徒干切【集韻】唐干切【正韻】唐闌切,𠀤音壇。【說文】木也。【詩·小雅】爰有樹檀。【註】善木。【鄭風】無折我樹檀。【註】强韌之木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鄭註:輻以檀。
又【本草】紫檀白檀。【綱目】總謂之旃檀。
又州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白檀縣,屬漁陽郡。唐置檀州。
又姓。【統譜】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,因以爲氏。
又【集韻】時戰切,音善。人名。春秋饔人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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𣞀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木也。从木亶聲。徒乾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檀)檀木也。鄭風傳曰。檀、彊刃之木。刃今韌字。榽醯似檀。齊人諺曰。上山斫檀。榽醯先殫。從木。亶聲。徒乾切。十四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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