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㬪 基本解释
㬪 《康熙字典》
【廣韻】徒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達協切,𠀤音牒。【說文】揚雄說以爲古理官決罪,三日得其宜乃行之。从晶从宜。亡新以爲曡从三日太盛,改爲三田。【九經字樣】今經典相承,用𤴁字。@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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㬪 《说文解字》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㬪”字头,请参考“曡”字:)
《說文解字》
楊雄說:以爲古理官決罪,三日得其宜乃行之。从晶从宜。亡新以爲曡从三日太盛,改爲三田。徒叶切文五 重四
《說文解字注》
(曡) 楊雄說:㠯爲古理官決罪,三日得其宐乃行之。从晶宐。 巳上楊雄說也。理官,士也。詩莫不震曡,韓詩薛君傳曰:震,動也。曡,應也。天下無不動而應其政敎。李固曰:此言動之於内而應之於外者也。按曡爲應,卽得其宐乃行之之說也。毛詩傳曰:曡,懼也。今毛義行而韓義廢矣。抑楊子所說者本義也,故許述之。毛詩之云,謂曡卽慴之叚借字也,故許不偁。从晶宐會意。徒叶切。八部。 亡新㠯从三日大盛,改爲三田。 亡新不知三日爲絫日,譏其陋也。今皆從之,亦可已矣。多部曰:重夕爲多。重日爲曡。此今人用曡之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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