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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𧬣 基本解释
𧬣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𧨺【唐韻】賞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設職切,𠀤音式。【說文】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【長箋】訓常無意義。【玉篇】識,認也。【增韻】能別識也。
又見識也。【詩·大雅】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【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】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【莊子·繕性篇】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【揚子·法言】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
又草名。【大戴禮·夏小正】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
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
又姓。見【姓纂】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職吏切,音志。與誌同。記也。【易·大畜】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【書·益稷】書用識哉。【論語】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
又【韻會】器之款鏤爲識。【史記·孝武紀】鼎文鏤無款識。【註】韋昭曰:款,刻也。師古曰:識,記也。楊愼曰:三代鐘鼎文,隱起而凸曰款,以象陽,中陷而凹曰識,以象隂。
又【韻會】通作志。【周禮·春官】保章氏掌天星,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。【鄭註】志,古文識字,記也。
又【讀書通】通作幟。【後漢·虞詡傳】以采綖縫賊裾爲幟。【註】幟,記也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式吏切,音試。義同。
又【韻會】表識,謂有所標表,令異日可識知也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杜註】楚以茅爲旌識,謂以旌旗爲表也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不可不識也。【師古註】墓須表識。俱音試。
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昌志切,音熾。義同。
又【釋名】識,幟也。有章幟可按視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旌旗表識。【師古註】識讀與幟同。
又叶式列切,音刷。【崔駰·達旨】傳序歷數,三代興滅。大庭尚矣,赫胥罔識。
又叶施灼切,音爍。【蘇軾·毛長官詩】宦遊逢此歲年惡,飛蝗來時半天黑。羨君封境稻如雲,蝗自識人人不識。 【集韻】或書作𧬣。
𧬣 《说文解字》
常也。一曰知也。从言戠聲。賞職切
(識)常也。常當爲意。字之誤也。草書常意相似。六朝以草寫書。迨草變眞。譌誤往往如此。意者、志也。志者、心所之也。意與志、志與識古皆通用。心之所存謂之意。所謂知識者此也。大學。誠其意。卽實其識也。一曰知也。矢部曰。知、識䛐也。按凡知識、記識、標識、今人分入去二聲。古無入去分别。三者實一義也。从言。戠聲。賞職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