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动〉
(1)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。本义:超过)
(2) 往;去 [go]
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——《诗·周南·桃夭》。毛传:“于,往也。”
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,逋播臣。——《书·大诰》
(3) 取 [take]
昼尔于茅,宵尔索陶。——《诗·豳风·七月》
(4) 如;好像 [look]
《易》曰:“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”介如石焉,宁用终日,断可识矣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下》
又如:于何(如何)
词性变化
◎ 于
〈介〉
(1) 引进动作、行为的时间、处所,意义相当于“在”、“到”或“在…方面(上、中)” [in, at, etc.]
捐金于野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成于机杼。
射于家圃。——宋· 欧阳修《归田录》
葫芦置于地。
力足以至焉,于人为可讥,而在己为有悔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于时冰皮始解,波色乍明。——明· 袁宏道《满井游记》
越长城之限,至于泰安。(于:介词,到。)—— 清· 姚鼐《登泰山记》
又如: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;于以(在何处);于兹(在此);于时(在此)
(2) 引进动作、行为的对象,相当于“向”、“对”、“对于” [for, etc.]
告之于帝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何有于我。——《论语》
于其身也,则耻师焉,惑矣。——唐· 韩愈《师说》
言于李愬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
语于富者。——清· 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又如:他做的事于人民有益
(3) 表示动作、行为的所从,意义相当于“从”或“自”、“由” [from]。
如:青出于蓝而胜于蓝;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
(4) 在被动句中,引进动作、行为的主动者,相当于“被” [by]
不拘于时。——唐· 韩愈《师说》
苦于多疾。——宋· 苏轼《教战守》
伤于缚者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择于自然。——清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又如:我限于水平,未能对这篇文章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
(5) 引进比较对象,意思相当于“比” [than]
甚于妇人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
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
同于真。——清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同于幻。
近于自然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
又如: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
(6) 表示把动作、行为加给对方,相当于“给” [to, etc.]。
如:荣誉归于教练
(7) 表示相对的位置 [in]。
如:垂直于肋板的脊柱
(8) 姓
(1) 词缀。嵌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,不必译出
以至于寸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越于诸侯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(2) 又
以免于难。
可以免于难。
(3) “於”
(4) 另见 yū
于 國語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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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、往。《文選·曹植·責躬詩》:「煢煢僕夫,于彼冀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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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。《詩經·豳風·七月》:「晝爾于茅,宵爾索綯。」《孟子·萬章下》:「殺越人于貨,閔不畏死,凡民罔不譈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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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:「婿立于門外。」同「於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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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、用。《左傳·宣公十二年》:「楚自克庸以來,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,于民生之不易,禍至之無日,戒懼之不可以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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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、對於。《詩經·邶風·泉水》:「有懷于衛,靡日不思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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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、到。《淮南子·原道》:「以恬養性,以漠處神,則入于天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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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。《書經·盤庚下》:「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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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。《孟子·萬章上》:「唯茲臣庶,女其于予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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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、與。《書經·康誥》:「告汝德之說,于罰之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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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於句首或句中,無義。如:「鳳凰于飛」。《詩經·周南·葛覃》:「黃鳥于飛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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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於句尾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《呂氏春秋·審應覽·審應》:「然則先王聖于?」同「乎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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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。如明代有于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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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感嘆的意思。《詩經·周南·麟之趾》:「于嗟麟兮。」通「吁」。
于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羽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雲俱切,𠀤音迂。【爾雅·釋詁】于,曰也。
又往也。【書·大誥】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【詩·小雅】王于出征。
又【儀禮·士冠禮】宜之于假。【註】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
又【聘禮】賄在聘于賄。【註】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
又【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】因于解悲愁之辭。
又未定之辭。【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】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
又行貌。【韓愈·上宰相書】于于焉而來矣。
又于于,自足貌。【莊子·應帝王】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
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鳧氏爲鐘,兩欒謂之銑,銑閒謂之于。
又【前漢·元后傳】衣絳緣諸于。【註】大掖衣也。
又【唐書·元德秀傳】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,以聲樂集,德秀惟樂工十人,聮袂歌于蔿于。
又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茜,蔓于。【註】生水中。一名軒于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菴閭軒于。
又木名。【爾雅·釋木】棧木,于木。【註】僵木也。江東呼木觡。
又淳于,縣名。今密州安丘縣,古淳于國。
又姓。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,以國爲氏,後因去邑爲于。
又淳于,宣于,鮮于,多于,𨷖于,皆複姓。
又三氏姓。勿忸于,阿伏于,見【魏書·官氏志】。
又助語辭。【詩·召南】于沼于沚。【朱傳】于,於也。【周易】【毛詩】於皆作于。于於古通用。
又【集韻】邕俱切,音紆。廣大貌。【禮·檀弓】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弔含。有司曰:諸侯之來辱敝邑者,易則易,于則于,易于雜者,未之有也。
又【文王世子】仲尼曰: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聞之曰:爲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於君,則爲之,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。俱與迂通。
又【正韻】休居切,與吁通。歎辭。【詩·周南】于嗟麟兮。
于 《说文解字》
於也。象气之舒亏。从丂从一。一者,其气平之也。凡亏之屬皆从亏。羽俱切今變隸作于
(亏)於也。於者,古文烏也。烏下云:孔子曰:烏亏呼也。取其助气。故以爲烏呼。然則以於釋亏,亦取其助气。釋詁、毛傳皆曰:亏,於也。凡詩、書用亏字,凡論語用於字。葢于於二字在周時爲古今字,故釋詁、毛傳以今字釋古字也。凡言於皆自此之彼之䛐,其气舒于。檀弓:易則易,于則于。論語:有是哉,子之于也。于皆廣大之義。左傳:于民生之不易。杜云:于,曰也。此謂假于爲曰,與釋詁于曰也合。象气之舒亏。从丂从一。一者,其气平也。气出而平,則舒于矣。羽俱切。五部。按今音于,羽俱切。於,央居切。烏,哀都切。古無是分別也。自周時巳分別於爲屬辭之用,見於羣經爾雅,故許仍之。凡亏之屬皆从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