𧮫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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𧮫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其虐切【集韻】極虐切,𠀤音噱。【說文】口上阿也。
又【廣韻】笑貌,或作𠶸臄。經史通作噱。○按篆文𧮫字,上二八皆合,與山谷字分開者不同。《說文》从口,上象其理,宜歸口部。字彙溷入谷部。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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𧮫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口上阿也。从口,上象其理。凡𧮫之屬皆从𧮫。𠶸,𧮫或如此。臄,或从肉从豦。其虐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𧮫)口上阿也。大雅。有卷者阿。箋云。有大陵卷然而曲。口上阿、謂口吻巳上之肉隨口卷曲。毛傳。臄、𦥖也。部𦥖、𧮫也。與毛合。晉灼注羽獵賦曰。口之上下名爲噱。按通俗文云。口上曰臄。口下曰𦥖。服析言之。毛、許、晉皆渾言之。許舉上以包下耳。今說文各本𦥖下譌作舌也。古者舌無𦥖名。特牲少牢禮。肵俎用心舌。與加殽胛臄異用。陸釋文云。說文曰𦥖、舌也。又云口次肉也。似陸時說文巳誤矣。單行釋文口次譌口裏。則義全非。讀書之難如是。从口。上象其理。文理。其虐切。五部。卻綌从𧮫聲。凡𧮫之屬皆从𧮫。
(𠶸)𧮫或如此。
(臄)𧮫或从豦肉。二皆形聲。?見大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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