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 基本解释
別 國語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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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離、離開。如:「告別」、「暫別」、「永別」、「臨別依依」、「久別重逢」。唐·李商隱〈無題〉詩:「相見時難別亦難,東風無力百花殘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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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分、分辨。如:「辨別」、「鑑別」、「識別證」、「分門別類」。《史記·卷一二六·滑稽傳·褚少孫補西門豹傳》:「三子之才能,誰最賢哉?辨治者當能別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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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別針或大頭針等固定物品。如:「別上一朵胸花。」、「把紀念章別在胸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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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著、卡住。如:「把門拴別上!」、「上衣口袋別著一隻鋼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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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、轉。如:「別起腿來」、「別過臉去」。《清平山堂話本·花燈轎蓮女成佛記》:「小官只不肯說,別了面皮,朝裡壁睡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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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。如:「性別」、「國別」、「派別」、「職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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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距、分別。如:「天淵之別」。宋·王安石〈論陶冶人才〉:「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,而無流品之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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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。如南北朝有別浦,宋代有別之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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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的。如:「別人」、「別家」、「別稱」、「別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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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、與眾不同。如:「別格」。元·關漢卿《玉鏡臺·第二折》:「小姐比昨日打扮的又別,真神仙中人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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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、外。如:「別具匠心」、「別開生面」、「別樹一幟」。五代十國南唐·李煜〈相見歡·無言獨上西樓〉詞:「翦不斷,理還亂,是離愁,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。」宋· 司馬光〈與王介甫書〉:「徒欲別出新意,以自為功名耳。此其為害已甚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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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。表勸阻或禁止的意思。如:「別走!」、「別生氣!」、「別打岔!」、「別理她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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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非、莫不是。表揣測的意味,常與「是」連用。如:「別是我猜錯了?」
別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𠔁【唐韻】方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筆別切【正韻】必列切,𠀤鞭入聲。【說文】分解也。【玉篇】分別也。【增韻】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【爾雅·釋山】小山別大山,鮮。【疏】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【淮南子·齊俗訓】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【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】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
又傅別,謂券書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【註】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皮列切【正韻】避列切,𠀤便入聲。【玉篇】離也。【增韻】解也,訣也。【江淹·別賦】黯然銷䰟者,惟別而已矣。【宋·謝惠連·夜集歎乖詩】詩人詠踟躕,搔首歌離別。【梁荀濟贈隂梁州詩】已作金蘭契,何言雲雨別。
別 《说文解字》
分也。从重八。八,別也。亦聲。《孝經說》曰:“故上下有別。”兵列切
(𠔁)分也。此卽今之兆字也。廣韵兆治小切。引說文分也。此可證孫愐以前𠔁卽兆矣。又云。𠧞、灼龜坼也。出文字指歸。文字指歸者曹憲所作。此可證孫愐以前卜部無兆𠧞字矣。顧野王玉篇八部有?。兵列切。卜部之後出兆部。又云。𠧞同兆。此可證顧氏始不謂?卽兆字矣。虞翻說尙書分北三苗云。北、古別字。不知其所本。要與重八之?無涉。豈希馮始牽合而岐誤與。治說文者乃於卜部增𠧞爲小篆。兆爲古文。於?下增之云。八別也、亦聲。兵列切。以證其非兆字。而說文之面目全非矣。?从重八者、分之甚也。龜兆其一也。凡言朕兆者、如舟之縫。如龜之坼。从重八。此下刪八別也亦聲五字。會意。治小切。二部。楚金云。或本音兆。按此相承古說也。孝經說曰。孝經說者、孝經緯也。後鄭注經引緯亦曰某經說。鄭志。荅張逸曰。當爲注時、時在文綱中。嫌引祕書。故諸所牽圖讖皆謂之說。故上下有別。此引緯說字形重八之意也。上別下別則二八矣。集韵改爲上下有?。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