券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 券要分成两半,故从“刀”。本义:契据)
(2) 同本义。古代用于买卖或债务的契据。书于简牍,常分为两半,双方各执其一,以为凭证。后用纸帛书写 [deed]
券,契也。……券别之书,以刀判契其旁,故曰契券。——《说文》
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因烧其券。
裁券而行。
又如:券契(契据);券要(契约);券约(契据);券书(契约,文书);券剂(契据;凭证);券证(契据)
(3) 可作凭证的物件;票证 [ticket]。
如:入场券;优待券;券值(券证的实际价值);券食(凭券供给的膳食);券给(宋代发给士卒的一种补助凭证)
(4) 比喻事情可以成功的保证 [guarantee]。
如:稳操胜券
词性变化
〈动〉
(1) 契合 [agree]。
如:券内(契合于内;务内);券外(契合于外界;务外)
(2) 状写,描摹 [copy]
若夏革谈妙,《齐谐》志怪,券宇宙之无极,状鵾鹏之变态。——宋· 刘昌诗《芦浦笔记》
(3) 钻 [bore]
我把身子长一长,券破罢。——《西游记》
(4) 通“倦”。懈怠,厌倦 [be weary of;be tired of]
施舍弗券,求善不厌。——《凉州刺史魏元丕碑》
基本词义
〈名〉
(1) 通称“拱券” [arch]。桥梁、门窗等建筑物上呈弧形的部分
券 國語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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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一種契約。如:「鐵券」、「買地券」。北齊·顏之推《顏氏家訓·勉學》:「鄴下諺云:『博士買驢,書券三紙,未有驢字。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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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價值,可以買賣、抵押或轉讓的票據。如:「債券」、「禮券」、「證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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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作憑證的紙票。如:「入場券」、「優待券」、「購物點券」。
券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去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區願切,𠀤音勸。【說文】契也。从刀,龹聲。以木牘爲要約之書,以刀剖之,屈曲犬牙。【釋名】券,綣也,相約束繾綣爲限也。【史記·田敬仲世家】蘇秦謂田軫曰:公常執左券,以責于秦韓。
又【孟嘗君傳】馮驩收責於薛,旣還,曰:臣合券焚之,市義而反。【韻會】从刀,不从力。券,古卷字也。
券 《说文解字》
契也。从刀聲。券別之書,以刀判契其旁,故曰契券。去願切
(券)契也。小宰:官府之八成。大鄭曰:稱責謂貣予。傅别謂券書,聽訟責者以券書決之。傅,傅箸約束於文書。别,别爲兩,兩家各得一也。書契,符書也。質劑謂市中平價,今月平是也。後鄭曰:傅别謂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别之。書契謂出子受入之凡要。凡簿書之冣目、獄訟之要辭皆曰契。春秋傳曰:王叔氏不能舉其契。質劑謂兩書一札,同而别之。長曰質,短曰劑,質劑皆今之券書也。按云今之券書者,謂漢時名券書。其實券字自古有之也。大部曰:契,大約也。引易𣪠辭書契。从刀𢍏聲。去願切。十四部。券別之書,㠯刀判栔其旁。栔,各本作契,今正。判,分也。栔,刻也。兩家各一之書牘,分刻其旁,使可兩合以爲信。韓子曰:宋人得遺契而數其齒是也。故曰書契。書契,鉉作契券,鍇無書,皆非也,今正。書契謂易𣪠辭、周禮小宰所云書契也。書而栔之是曰書契,栔、契音同。此三句說從刀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