訓 基本解释
訓 國語辭典
说教、教诲。如:「教训」、「训诫」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三年》:「训诸司以德。」
教练、操练。如:「训练」。《晋书·卷三十四·羊祜传》:「祜善甲训卒,广为戒备。」《宋史·卷三六一·张浚传》:「训新集之兵,当方张之敌。」
顺从、服从。汉·扬雄《法言·修身》:「上士之耳训乎德,下士之耳顺乎己。」
解释文字的意义。参见「训诂 」条。
教训、告诫。如:「庭训」。《诗经·大雅·烝民》:「古训是式,威仪是力。」《国语·周语下》:「启先王之遗训,省其典图刑法。」
法则、典则。《书经·胤征》:「圣有谟训,明征定保。」
姓。如明代有训濬。
訓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𧥥馴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許運切【正韻】吁運切,𠀤薰去聲。【說文】說敎也。【徐曰】訓者,順其意以訓之也。【正韻】誨也。【字彙】導也。【書·伊訓】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。【傳】作訓以敎導太甲。【詩·大雅】四方其訓之。【正義】訓是敎誨之別名。【禮·曲禮】敎訓正俗。【疏】謂訓說義理。
又【正字通】古言可爲法也。【書·說命】學于古訓。【詩·大雅】古訓是式。【傳】古,故也。訓,道也。【傳】古訓,先王之遺典也。【左傳·文六年】告之訓典。【註】訓典,先王之書。
又【玉篇】誡也。【魏書·高允傳】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爲《酒訓》。
又【廣韻】男曰敎,女曰訓。
又【博雅】順也。【書·康誥】皇天用訓厥道,付畀四方。【傳】上天用順文武之道,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。【後漢·方術傳】下使五品咸訓于嘉時。【註】訓,順也。
又詁訓,註解之別名。【爾雅·郭璞序】《爾雅》者,所以通詁訓之指歸。【疏】訓,道也。道物之貌以吿人也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不爲章句訓詁。【師古註】訓者,釋所言之理也。【字彙】如某字釋作某義,順其義以訓之也。
又官名。【周禮·夏官】訓方氏,掌道四方之政事。
又鳥名。【唐書·五行志】鵂鶹,一名訓狐。
又獸名。【神異經】檮杌,西方荒中獸。一名難訓。
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江南道有訓州。
又姓。明宣德中有敎授訓濬。
又【五音集韻】詳遵切,音旬。道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土訓,鄭司農讀。
又叶文韻。【晉書·衞恆傳】大晉開元,弘道敷訓。天垂其象,地耀其文。
訓 《说文解字》
說教也。从言川聲。許運切
(訓)說敎也。說敎者、說釋而教之。必順其理。引伸之凡順皆曰訓。如五品不訓、聞六律五聲八音七始訓以岀內五言是也。从言。川聲。許運切。十三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