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配
- 两性结合:~偶。~种(zhǒng)。
- 相互分工合作:~合。~器。
- 用适当的标准加以调和:~料。~制。~伍。~药。~色。~餐。
- 有计划地分派、安排:~备。~置。~给(jǐ)。分~。搭~。
- 把缺少的补足:~套。~乐(yuè )。装~。
- 衬托,陪衬:~搭。~角儿(jué)。~殿。红花~绿叶。
- 够得上:~得上。
- 古代把罪人遣放到边远地区充军:~军。发~。刺~。
英语 match, pair; equal; blend
德语 anpassen, angleichen (V),anpassen, zusammengehören (V),ausstatten, bestücken, ausrüsten (V),ergänzen, ersetzen (V),mischen, mixen (V),montieren, passen (V),verbinden, anfügen (V),verdienen (V),vervollständigen, packen (V)
法语 s'unir,accoupler,remplacer,être digne de
配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酉,己声。按:一说不从“己”声,应是“妃”省声。本义:用不同的酒配制而成的颜色)
(2) 同本义 [wine color]
配,酒色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吴善述广义校订:“配即《内则》注所谓以清与糟相配也。”
(3) 假借为“妃”。配偶,夫妻的称呼。后多指妻 [spouse]
遇其配主。——《易·丰》
天立厥配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
配稷契兮恢唐功。——《楚辞·王逸·九思守志》
又如:元配;继配;配匹(配偶);配耦(配偶);配头(方言。配偶);配丽(配偶)
词性变化
〈动〉
(1) 结婚,婚配 [join in marriage;marry]
安得配君子,共乘双飞鸾。——李白《感兴》
又如:配人(出嫁,嫁人);配嫁(婚配出嫁)
(2) 衬托,陪衬 [contrast;serve a contrast or foil]
独有太白配残月。——韩愈《东方半明》
又如:红花配绿叶;配衬(陪衬,衬托)
(3) 分给;配给 [apportion]
妒令潜配上阳宫,一生遂生空房宿。——白居易《上阳白发人》
又如:调配(调动分配);搭配(按一定目的安排分配);配率(分配的比率);配当(分配,配合);配钱(折合为现钱)
(4) 充军, 流放 [exile]
配向江南卑湿地。——白居易《缚戎人》
又如: 配格(依罪情的大小、流刑的轻重定配所远近的规定);配隶(流放充军);配防(发配罪人守边);配没(把罪人的家属发配为奴隶)
(5) 配合;结合 [go together;meet]。
如:配搭(相配;配合);配殿(正殿左右两旁的偏殿);配本(指合版本不同的书而配成全书);配手(配合工作的帮手);配主(对事物主体的配合);配命(配合天命)
(6) 配制 [compound;prepare;concoct]。
如:配药方;配颜色;配眼镜
(7) 配享[enjoy together]。 如:配神(配享神灵);配祔(配享);配祭(配享);配极(配享于宗庙);配享(古代以有功于王朝的贤人或功臣,附祭在孔庙、帝王庙或其他祠庙中;以功臣附祭于祖庙)
(8) 动物雌雄交合 [mate]。
如:配马;配猪
配 國語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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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的色澤。《說文解字·酉部》:「配,酒色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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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。參見「配偶 」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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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。如:「元配」、「繼配」。《詩經·大雅·皇矣》:「天立厥配,受命既固。」《鏡花緣·第一○回》:「俟他年長,代為擇配,完其終身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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媲美。《玉篇·酉部》:「配,匹也;媲也。」《楚辭·屈原·大招》:「德譽配天,萬民理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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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、結合。《易經·繫辭上》:「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。」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:「其為氣也,配義與道,無是餒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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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結婚。如:「她姊妹倆,尚未婚配。」《詩經·衛風·竹竿》「淇水浟浟,檜楫松舟」句下漢·毛亨·傳:「舟楫相配得水而行,男女相配得禮而備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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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嫁人。如:「許配」。《三國演義·第六回》:「丞相有女,欲配將軍之子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三七回》:「他家世兄賠嫁來的一個丫頭,他就配了姓嚴的管家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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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發、安排。如:「支配」、「分配」、「配銷制度」。《舊唐書·卷九八·裴耀卿傳》:「耀卿躬自條理,科配得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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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放罪人到遠方。如:「發配」、「刺配」。元·張國賓《合汗衫·第一折》:「改做誤傷人命,脊杖了六十,迭配殺門島去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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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適當的標準或比例,加以調和或拼製。如:「配藥」、「配色」、「配眼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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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足缺失。如:「配貨」、「配零件」、「配塊玻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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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襯、襯托。如:「紅花雖美,還需綠葉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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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牲畜交合。如:「配種」、「交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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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合、夠得上。如:「只有他才配稱世界球王。」《紅樓夢·第四九回》:「這一件衣 裳也只配他穿。別人穿了,實在不配。」
配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滂佩切【韻會】滂沛切,𠀤音嶏。【說文】酒色也。
又【玉篇】匹也,媲也,對也,當也,合也。【易·繫辭】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。【書·君牙】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。
又夫婦曰配偶。【易·蒙卦·納婦吉傳】婦者,配己而成德者也。【詩·大雅】天立厥配,受命旣固。
又【增韻】侑也。【易·豫卦】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【禮·雜記】男子祔于王父則配。
又【禮·禮器】齊人將有事于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【註】配林,林名。
又【韻會】流𠛬隸也。【王溥·五代會要】晉天福三年,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,刺面,配華州,發運務。或曰唐雖有配流嶺南之文,然配法刺面,當始於此。
又【五音集韻】補妹切,音朏。匹也,合也。
又【韻會】叶鋪枚切,音坯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然後宗上帝於明堂,推光武以作配。辨方位而正則,五精帥而來摧。
配 《说文解字》
酒色也。从酉己聲。滂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己非聲。當从妃省。
(配)酒色也。本義如是。後人借爲妃字,而本義廢矣。妃者,匹也。从酉己聲。己非聲也。當本是妃省聲,故叚爲妃字。又別其音妃平,配去。滂佩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