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𧖴 《康熙字典》
【字彙補】與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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𧖴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血理分衺行體者。从𠂢从血。
脈,𧖴或从肉。
衇,籒文。莫獲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𧖴)血理分衺行體中者。理分猶分理。序曰:見鳥獸蹏迒之迹,知分理之可相别異。衺行體中,而大𠊱在寸口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也。从𠂢从血。會意。不入血部者,重𠂢也。𠂢亦聲。莫獲切。十六部。
(脈)𧖴或从肉。
(衇)籒文。左血左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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