誌 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● 誌
- 記在心裏:~喜。~哀。永~不忘。
- 記載的文字:雜~。~怪(記載怪異的事)。
- 記號:標~。
英语 write down; record; magazine
德语 schriftl. Aufzeichnung, Chronik, Annalen, Geschichte (S),Zeichen, Marke, Merkzeichen, Kennzeichen (S),aufnehmen, erfassen, sich einprägen, sich merken, etw. im Kopf behalten (V)
法语 ambition,idéal,annales
誌 國語辭典
记住、记忆。如:「永志不忘」。《新唐书·卷一○二·褚亮传》:「亮少警敏,博见图史,一经目辄志于心。」
记录、记载。《列子·杨朱》:「太古之事灭矣,孰志之哉?」《聊斋志异·卷九·邵临淄》:「邑有贤宰,里无悍妇矣。志之,以补循吏传之所不及者。」
表示。如:「志哀」、「志庆」。
文体名。一种记事文。如:「碑志」、「读书志」。
标识、记号。《南齐书·卷五五·孝义传·韩系伯传》:「襄阳土俗,邻居种桑树于界上为志。」
皮肤上所生的微凸小点。《南齐书·卷四二·江祐传》:「高宗胛上有赤志。」唐·段成式《酉阳杂俎·卷二·玉格》:「额三理,腹三志。」通「痣」。
誌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職吏切,音志。【說文】記誌也。【唐書·褚亮傳】圖史一經目,輒誌于心。【南齊書·王慈傳】朝堂榜誌。【列子·楊朱篇】大古之事滅矣,孰誌之哉。【文中子·述史篇】制誌詔𠕁,則幾乎典誥矣。【註】誌,臣下誌君之善也。
又【正韻】支義切,音寘。義同。
又同志。【正字通】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。【周禮·春官】小史掌邦國之志。【註】志,謂記也。
又【漢書】有十志,俱與誌同。
又【類篇】或作識。【論語】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
又【韻會】通作痣。【史記·漢高祖紀】左股七十二黑子。【師古註】今中國通呼爲黶子,吳楚俗謂之誌。誌,記也。【南齊書·江祏傳】高宗胛上有赤誌。
誌 《说文解字》
記誌也。从言志聲。職吏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