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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 竹 部外 10 总笔画 16 统一码 扩展B U+25C38 笔顺 3143141545412511 |
𥰸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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𥰸 《康熙字典》
【集韻】子淺切,音翦。竹名。【篇海】竹高一丈,節閒三尺,可爲矢。
又【集韻】與箭同。詳箭字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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𥰸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矢也。从竹前聲。子賤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箭)矢竹也。各本無竹。依藝文類聚補。矢竹者可以爲矢之竹也。周禮及釋地注皆曰。箭、篠也。方言。箭、自關而東謂之矢。江淮之閒謂之鍭。關西曰箭。郭云。箭者、竹名。因以爲號。按今天下語言皆謂矢爲箭。从竹。前聲。子賤切。古音在十一部。周禮故書箭爲晉。杜云。晉當爲箭。按吳越春秋。晉竹十廋。晉竹卽箭竹。假借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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