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 基本解释
基本字義
● 歷
(历)
- 經過。如:“歷劫”、“歷險”、“歷盡滄桑”。
- 踰越。《呂氏春秋•孟冬紀•安死》:“徑庭歷級,非禮也。”明•徐弘祖《徐霞客遊記•卷一上•遊雁宕山日記》:“一步一喘,數里,始歷高巔。”
- 過去、已經過的。如:“歷代”、“歷屆”、“歷史”、“歷年”。《文選•沈約•宋書謝靈運傳論》:“至於先士茂製,諷高歷賞。”
- 分明的、清晰的。如:“歷歷在目”、“往事歷歷”。唐•崔顥《黃鶴樓詩》:“晴川歷歷漢陽樹,春草萋萋鸚鵡洲。”
- 過去的經驗。如:“學歷”、“資歷”、“履歷”。
- 遍、盡。《周禮•夏官•量人》:“凡宰祭與鬱人受斝,歷而皆飲之。”唐•李商隱《詠史詩》:“歷覽前賢國與家,成由勤儉破由奢。”
英语 take place, past, history
德语 alle, jeder (S),jeder (S),durchfahren, durchgehen (V),durchmachen, erleben (V),erdulden, durchmachen (V)
法语 passé,histoire,successif,éprouver,subir,calendrier
歷 國語辭典
经过。如:「历劫」、「历险」、「历尽沧桑」。
逾越。《吕氏春秋·孟冬纪·安死》:「径庭历级,非礼也。」明·徐弘祖《徐霞客游记·卷一上·游雁宕山日记》:「一步一喘,数里,始历高巅。」
过去、已经过的。如:「历代」、「历届」、「历史」、「历年」。《文选·沈约·宋书谢灵运传论》:「至于先士茂制,讽高历赏。」
分明的、清晰的。如:「历历在目」、「往事历历」。唐·崔颢〈黄鹤楼〉诗:「晴川历历汉阳树,春草萋萋鹦鹉洲。」
过去的经验。如:「学历」、「资历」、「履历」。
遍、尽。《周礼·夏官·量人》:「凡宰祭与郁人受斝,历而皆饮之。」唐·李商隐〈咏史〉诗:「历览前贤国与家,成由勤俭破由奢。」
歷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𡿌【唐韻】郞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𠀤音靂。【說文】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【書·梓材】殺人歷人。【註】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【韋昭註】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
又次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【註】歷,猶次也。
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【書·盤庚】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【師古註】歷謂歷觀之。
又踰也,越也。【孟子】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【大戴記】竊盜歷法妄行。
又疎也。【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】齞脣歷齒。【註】歷,猶疎也。【後漢·列女傳】蓬髮歷齒,未知禮則。
又錯也。【莊子·天地篇】交臂歷指。
又亂也。【大戴記】歷者,獄之所由生。【註】歷,歷亂也。【鮑照詩】黃絲歷亂不可治。
又歷歷,行列貌。【古樂府】歷歷種白楡。
又釜鬲謂之歷。【史記·滑稽傳】銅歷爲棺。【索隱曰】歷卽釜鬲也。
又歷錄,文章之貌。見【詩疏】。
又寂歷,猶寂寞也。【張說詩】空山寂歷道心生。
又山名。【括地志】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【廣輿記】蒲州今屬平陽府。
又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
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信都國有歷縣。
又歷城縣,屬濟南,卽齊州縣也。【地理通釋】田廣罷歷下兵,卽其地。後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
又湖名。【廣輿記】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爲郡之巨浸。
又《爰歷》,書名。【說文序】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
又與曆日之曆同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造歷。
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
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辟歷夜明。【後漢·蔡邕傳】辟歷數發。
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【前漢·梅福傳】伏歷千駟。
又同壢。坑也。
歷 《说文解字》
過也。从止厤聲。郎擊切
(歷)過也。傳也。引伸爲治曆明時之曆。从止。厤聲。郞擊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