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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辧 《康熙字典》
同辨。【說文】判也。 【字彙】从力與从刀不同,力取致力之義,刀取判別之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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辧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判也。从刀辡聲。蒲莧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辧)判也。小宰傅別。故書作傅辨。朝士判書。故書判爲辨。大鄭辨讀爲別。古辨判別三字義同也。辧從刀。俗作辨。爲辨別字。符蹇切。別作從力之辦。爲幹辦字。蒲莧切。古辧別、幹辧無二義。亦無二形二音也。从刀。辡聲。十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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