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𥜘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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𥜘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力錦切,音懔。【說文】賜穀也。从㐭从禾。【徐曰】公稟賜之也。【廣韻】與也。【增韻】供也,給也,受也。【禮·中庸】旣稟稱事。【歐陽氏曰】古者給人以食,取之倉廩,故因稱稟給,稟食。【前漢·孝文紀】吏稟當受鬻者。【師古註】稟,給也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筆錦切,賓上聲。受命曰稟。【書·說命】臣下罔攸稟令。【傳】稟,受也。毛氏曰:今俗以白事爲稟,古無此義。
又水名。【水經注】長社北界有稟水。
又【集韻】逋鴆切,賓去聲。受也。 【韻會】俗作禀,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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𥜘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賜穀也。从㐭从禾。筆錦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稟)賜榖也。賜榖曰稟。中庸。旣稟稱事。鄭注周禮宫正、內宰、廩人、掌固皆云。稍食、祿稟也。又司稼注云。賙、稟其艱阨。晉惠帝云。官鼃可給稟。凡若此類。今本多譌爲廩。卽有未譌者、亦皆讀爲力甚切矣。今之廩膳生員、於古當作稟膳。从㐭禾。禾猶榖也。榖𡉄於㐭。周禮所謂以待賙賜、稍食也。凡賜榖曰稟。受賜亦曰稟。引伸之凡上所賦、下所受皆曰稟。左傳言稟命則不威是也。筆錦切。七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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