羹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会意。从羔,从美。古人的主要肉食是羊肉,所以用“羔”“美”会意,表示肉的味道鲜美。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汁的食物。《说文》:“五味和羹。”按:上古的“羹”,一般是指带汁的肉,而不是汤。“羹”表示汤的意思,是中古以后的事情)
(2) 调和五味的汤 [tick soup]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上》
(颖考叔)对曰:“小人有母,皆尝小人之食矣,未尝君之羹,请以遗之。”——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
(3) 煮熟带汁的蔬菜也叫羹 [vegetable soup]
藜藿之羹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(4) 又如:菜羹(煮熟的菜,加上米屑,古代贫者所食);羹食(羹汤和饭);羹粥(菜羹和稀饭);羹藜(煮野菜羹。泛指饮食粗劣)
(5) 汤 [soup]
羹 國語辭典
用肉、菜等芶芡煮成的浓汤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「未尝君之羹,请以遗之。」三国魏·曹植〈七步诗〉:「煮豆持作羹,漉鼓以为汁。」
一种烹饪方法。材料加水或高汤煮滚,用芡粉勾芡成薄糊状。
不羹:地名。春秋时地,故址在今大陆地区河南省襄阳县东南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「楚子城陈、蔡、不羹。」晋·杜预·注:「襄阳县东南有不羹城,定陵西北有不羹亭。」
羹 《康熙字典》
【廣韻】【正韻】古衡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行切,𠀤音庚。【說文】作𩱧。五味和羹也。小篆从羔从美。【爾雅·釋器】肉謂之羹。【註】肉臛也。【疏】肉之所作臛名羹。【書·說命】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【傳】鹽咸梅醋,羹須咸醋以和之。【禮·樂記】大羹不和。【註】大羹,肉湇,不調以鹽菜。
又【云仙雜記】史鳳,宣城妓也。待客有差等,最下者不相見,以閉門羹待之。
又【集韻】何庚切,音行。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盧當切,音郞。【韻補】左氏傳,陳蔡不羹。【釋文】音郞。正義曰:古者羹臛之字亦爲郞,故魯頌、楚辭、急就章與楊房漿爲韻。近世獨以爲地名。宋玉招魂:肥牛之腱臑若芳,和酸若苦陳吳羹。◎按說文、小篆俱作羹。《正字通》止收羮,不收羹,則从俗字,而反失正字矣。今增入。羮,俗羹字。見未集。
羹 《说文解字》
小篆。从羔。从美。此是小篆則知上三字古文、籒文也。不先小篆者、此亦?部之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