允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形〉
(1)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为“以”(呂)字,下为“儿”(人)字。以是任用,用人不贰就是“允”。本义:诚信)
(2) 同本义 [sincere]
允,信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允,信也;允,诚也。——《尔雅》
众允。——《易·晋》
允恭克让。——《书·尧典》
允也天子。——《诗·商颂·长发》
命汝作纳言,风夜出纳联命,惟允。——《方言》
(3) 又如:允元(信任仁厚之人);允直(诚实正真);允忠(忠信)
(4) 公平 [fair]
祖父经,为郡县狱吏,案法平允,务存宽恕。——《后汉书》
(5) 又如:允正(允当平正);允切(切当);允衷(恰 当);允情(合乎情理);允帖(妥贴,妥当)
词性变化
〈动〉
(1) 答应,许可 [allow;permit]
慰留不允。——清· 张廷玉《明史》
(2) 又如:允帖(旧时男家向女家求婚,女家表示同意的帖子);允从(允诺,依从)
(3) 符合 [accord with]。如:允合(符合);允符(符合);允值(相符,相当)
(4) 使人信服;受人敬重 [believe;respect]
你吃我这杯酒,应允我的话,我才起来。——《儒林外史》
(5) 又如:允孚(得人心,使人信服);允赖(信赖,依靠)
(6) 用,使用 [use]
允厘百工。——《书·尧典》
〈副〉
(1) 确实,果真 [indeed]
度其夕阳,豳居允荒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公刘》
(2) 又如:允袭(确实相合);允臧(确实好;完善);允迪(认真履践或遵循)
允 國語辭典
答应、许可。如:「应允」。唐·韩愈〈上郑尚书相公启〉:「不蒙察允,遽以惭归。」
公平、得当。如:「公允」。《后汉书·卷五八·虞诩传》:「祖父经,为郡县狱吏,案法平允,务存宽恕。」
果真。《诗经·大雅·公刘》:「度其夕阳,豳居允荒。」汉·扬雄《法言·问道》:「允治天下,不待礼文与五教,则吾以黄帝尧舜为疣赘。」
姓。如上古时代有允格。
允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㽙【唐韻】余準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庾準切,𠀤音尹。【說文】允,信也。从㠯人。【徐曰】儿,仁人也,故爲信。
又【爾雅·釋詁】允,信也。【疏】謂誠實不欺也。按《方言》云:徐魯之閒曰允。【書·君奭】公曰:告汝朕允。
又【玉篇】允,當也。
又【增韻】肯也。
又通作盾。中盾,官名。【前漢·班固敘傳】數遣中盾,請問近臣。【註】師古曰:盾讀曰允。
又【正韻】羽敏切,音隕。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余專切,音鉛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金城郡允吾。【註】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
允 《说文解字》
信也。从儿㠯聲。樂準切
(允)信也。釋詁、毛傳皆曰。允、信也。詩仲允、漢表作中術。从㠯儿。大徐作从儿㠯聲。㠯非聲也。今依韵會所據小徐本。㠯、用也。任賢勿貳是曰允。此會意字。余準切。十三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