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𠬧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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𠬧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㧃【唐韻】式周切【集韻】尸周切,𠀤音荍。【說文】捕也。【五經文字】作収,訛。【詩·大雅】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【傳】收,拘收也。
又【詩·周頌】我其收之。【傳】收,聚也。
又【禮·玉藻】有事則收之。【疏】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
又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【註】收,取也。
又【戰國策】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【註】收,猶息也。
又【博雅】收,振也。【中庸】振河海而不洩。【朱傳】振,收也。
又車軫也。【詩·秦風】小戎俴收。【傳】收,軫也。
又夏冠名。【儀禮·士冠禮】周弁,殷冔,夏收。【註】收,言所以收斂髮也。
又神名。【禮·月令】其神蓐收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舒救切,音狩。獲多也。【禮·月令】農事備收。【釋文】收,如字,又守又反。
又【易·井卦】井收勿幕。【疏】凡物可收成者,則謂之收。【朱子·本義】收,汲取也。詩救反,又如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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𠬧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捕也。从攴丩聲。式州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收)捕也。手部曰。捕、取也。从攴。丩聲。式州切。三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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