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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 宀 部外 5 总笔画 8 统一码 扩展B U+219DC 笔顺 44532315 |
𡧜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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𡧜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𡧪㡯【唐韻】場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直格切,𠀤音澤。【說文】宅,所托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居也。【疏】謂居處也。【釋名】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【書·禹貢】四隩旣宅。【召誥】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【書·舜典】使宅百揆。
又【立政】克用三宅三俊。【註】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【禮·郊特牲】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【書·康誥】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【註】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【禮·雜記】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【詩·小雅】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【大雅】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 【集韻】或作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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𡧜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所託也。从宀乇聲。𡧪,古文宅。㡯,亦古文宅。場伯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宅)人所託凥也。依御覽補字。託者、寄也。人部亦曰。侂、寄也。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。宅託曡韵。釋名曰。宅、擇也。擇揀吉處而營之。从宀。乇聲。場伯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𡧪)古文宅。
(㡯)亦古文宅。侂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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