宅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宀( mián),乇( zhé)声。本义:住所;住处)
(2) 同本义 [residence;house]
宅,所托居也。——小徐本《说文》
上以厚,下安宅。——《易·象传》
五亩之宅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便利田宅。——汉· 刘向《列女传》
方宅十余亩。——晋· 陶渊明《归园田居》
岐王宅里寻常见。—— 唐· 杜甫《江南逢李龟年》
住近湓江地低湿,黄芦苦竹绕宅生。——白居易《琵琶行》
又如:卜宅(卜择住处建都地或葬地);宅司(宅子;宅院);宅券(房契);宅相(住宅风水之相);宅神(住宅里的神鬼);宅屋(住房)
(3) 家,常指大家族的家 [family]
当日宁荣两宅,人口也极多,如何便萧索了呢?——《红楼梦》
又如:宅库(私家财库);宅上(犹府上。敬称对方的家);宅家(唐代对皇帝的一种称呼。也称官家);宅田(古时官员告老还家,公家给以养老的禄田);宅眷(家眷;家属。多指女眷)
(4) 葬地 [graveyard]
大夫卜宅与葬日。——《礼记·杂记》
又如:宅兆(墓地)
词性变化
〈动〉
(1) 居,居住 [reside]
我王来,既爰宅于兹。——《书·盘庚上》
又如:宅居(居住);宅土(居住在平地上;所居住的土地);宅者(古代指退休家居的官员);宅道(所居之界域);宅中图大(居于中心,谋划四方。谓得地势之利)
(2) 居于;处于某种境地 [be at]
使宅百揆。(使它居统领百官的位置。)——《书·舜典》
王宅忧,亮阴三祀。——《书·说命上》
又如:宅忧(处于父母丧事期间)
(3) 存 [place]
宅心知训。——《书·康诰》
又如:宅心(用心,放在心上)
(4) 托;寄托 [trust]
夫设情有宅,置言有位;宅情曰章,位言曰句。——《文心雕龙》
又如:宅生(犹言寄托生命)
(5) 顺应,归顺 [yield to]
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民。——《书·康诰》
宅 國語辭典
-
住所、住處。如:「國民住宅」。《說文解字·宀部》:「宅,人所託居也。」晉·陶淵明〈歸園田居〉詩五首之一:「方宅十餘畝,草屋八九間。」唐·韓愈〈送李愿歸盤谷序〉:「是谷也,宅幽而勢阻,隱者之所盤旋。」
-
墳墓。清·王念孫《廣雅疏證·卷九下·釋邱》:「宅,葬地也。」《儀禮·士喪禮》:「筮宅,冢人營之。」
-
存、居。如:「宅心仁厚」。《書經·康誥》:「宅心知訓。」《文選·張衡·東京賦》:「彼偏據而規小,豈如宅中而圖大。」
-
安住。《書經·康誥》:「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」
-
(一)之讀音。
宅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𡧪㡯【唐韻】場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直格切,𠀤音澤。【說文】宅,所托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居也。【疏】謂居處也。【釋名】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【書·禹貢】四隩旣宅。【召誥】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【書·舜典】使宅百揆。
又【立政】克用三宅三俊。【註】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【禮·郊特牲】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【書·康誥】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【註】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【禮·雜記】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【詩·小雅】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【大雅】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 【集韻】或作度。
宅 《说文解字》
所託也。从宀乇聲。𡧪,古文宅。㡯,亦古文宅。場伯切
(宅)人所託凥也。依御覧補字。託者,寄也。人亦部曰:侂,寄也。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。宅託曡韵。釋名曰:宅,擇也,擇揀吉處而營之。从宀乇聲。場伯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𡧪)古文宅。
(㡯)亦古文宅。侂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