𠭁 |
部首 又 部外 7 总笔画 9 统一码 扩展B U+20B41 笔顺 251113454 |
𠭁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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𠭁 《康熙字典》
【正譌】得本字。取也。从貝从又。以手持貝,𠭁之意也。隷作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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𠭁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行有所得也。从彳㝵聲。䙷,古文省彳。多則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得)行有所㝵也。㝵各本作得誤。今正。見部曰。䙷、取也。行而有所取。是曰得也。左傳曰。凡獲器用曰得。从彳。䙷聲。多則切。一部。
(㝵)古文省彳。按此字已見於見部。與得並爲小篆。義亦少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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