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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俘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〈动〉
(2) 同本义 [capture;take prisoner]
俘,军所获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以为俘聝。——《春秋传》。按,死者取左耳为聝,生者为俘。
俘,取也。——《尔雅》。李注:“囚敌曰俘。”
俘二百五十人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
(3) 又如:生俘(活捉);俘斩(俘获斩首);俘系(俘获拴缚);俘执(俘获擒捉);俘敌数千
(4) 缴获;指用战争手段获取对方土地或物质等 [take;get]
俘厥宝玉。——《书·汤誓》
俘我王官。——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
(5) 又如:俘劫(侵犯掠夺);俘邑(在战争中获取,因而对其有所有权的城邑)
词性变化
〈名〉
(1) 俘虏 [captive]
夷不乱华,俘不干盟。——《左传·定公十年》
(2) 又如:伤俘(受伤的俘虏);战俘(战争中捉住的敌人)
(3) 通“宝”。珍贵之物 [valuable article]
齐人来归 卫俘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六年经》
俘 國語辭典
作战时所擒获的敌人。如:「俘虏」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「丁未,献楚俘于王,驷介百乘,徒兵千。郑伯傅王,用平礼也。」《孔子家语·卷一·相鲁》:「裔夷之俘,敢以兵乱之。」
掳获。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:「俘我王官,翦我羁马。」《明史·卷一·太祖本纪一》:「元将彻里不花惮不敢攻,而日俘良民以邀赏。」
俘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芳無切,音孚。【說文】軍所獲也。【春秋·莊六年】齊人來歸衞俘。三傳皆曰衞寶,杜預曰俘囚,疑經誤。一說俘,取也。與書俘厥寶玉同義。經以所取言之,傳以其物言之,非經誤也。
又【左傳·莊三十一年】諸侯不相遺俘。【爾雅疏】囚敵曰俘,伐執之曰取。
俘 《说文解字》
軍所獲也。从人孚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以爲俘聝。”芳無切
(俘)軍所獲也。春秋左氏經。齊人來歸衞俘。傳作衞寶。公羊、穀梁經傳皆作衞寶。杜曰。疑左氏經誤。按非誤也。俘、孚聲。寶、缶聲。古音同在尢幽部。經用假借字。傳用正字。又如經曰。莒人弒其君密州。左氏傳云。書曰莒人弒其君買朱鉏。買卽密。如㵋水卽汨水。朱鉏卽州。如邾婁卽鄒。亦是字異實同。不得疑經誤。亦不得謂傳誤。从人。孚聲。芳無切。古音在三部。春秋傳曰。㠯爲俘聝。成三年左傳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