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𨛨 基本解释
𨛨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𨛷【唐韻】當孤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東徒切,𠀤音闍。【廣韻】天子所宮曰都。【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】四縣爲都。
又諸侯子弟封邑亦曰都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大都不過參國之一。《莊二十八年》凡邑,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。
又卿大夫食采之邑亦曰都。【禮·坊記】制國不過千乗,都城不過百雉。
又【正韻】美也,盛也。【詩·鄭風】洵美且都。【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】車從雍雍,閒雅甚都。
又歎美之辭。【書·臯陶謨】臯陶曰都。
又【正韻】居也。【東方朔·客難】身都卿相之位。
又【廣韻】總也。【曹丕·與吳質書】頃撰遺文,都爲一集。【韓愈·答崔立之書】若都不可得。
又【字彙補】水所聚也。【釋名】澤中有丘曰都丘,言蟲鳥所都聚也。
又姓。【集韻】漢臨亞侯都稽。
又【集韻】張如切,音猪。與豬通。【書·禹貢】大野旣豬。【又】被孟豬。【史記·夏本紀】旣豬作旣都,孟豬作明都。
𨛨 《说文解字》
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。从邑者聲。周禮:距國五百里爲都。當孤切
(都)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。左傳曰。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、無曰邑。周禮大司徒注曰。都鄙者、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其畍曰都。鄙、所居也。載師注曰。家邑、大夫之采地。小都、卿之采地。大都、公之采地。王子弟所食邑也。大宰八則注曰。都鄙、公卿大夫之采邑。王子弟所食邑。周召毛耼畢原之屬在畿內者。祭祀者其先君社稷五祀。按據杜氏釋例。大曰都。小曰邑。雖小而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。尊其所居而大之也。又按左氏言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。許改云有先君之舊宗廟。則必如晉之曲沃故絳而後可偁都。恐非左氏意也。左氏與周官合。从邑。者聲。當孤切。五部。周禮。歫國五百里爲都。此周禮說也。周禮載師注引司馬法曰。王國百里爲郊。二百里爲州。三百里爲野。四百里爲縣。五百里爲都。大宰注曰。邦中、在城郭者。四郊、去國百里。邦甸、二百里。家削、三百里。邦縣、四百里。邦都、五百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