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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挍 《康熙字典》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居效切,音敎。角也,比也。
又計量也。【論語】犯而不挍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君父之命不挍。
又報也。
又撿也,考也。【禮·學記】中年考挍。【註】閒歲則考學者之德行道藝。【前漢·賈捐之傳】貫朽而不可挍。
又【集韻】居肴切,音交。亂也。一曰憤意也。
又古巧切,音絞。義同。 【陸氏釋文】校,戸敎切,从木。若从手,是比挍字,今人多亂之。【正字通】明末避熹宗諱,校省作挍,佩觿集謂校尉之校不當用比挍之挍,說泥。◎按經史校挍互用,義亦相通。《正字通》說可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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挍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木囚也。从木交聲。古孝切〖注〗𤲽、𨬛,古文校。
『說文解字注』
(校)木囚也。囚、繫也。木囚者、以木羈之也易曰。屨校滅趾。何校滅耳。屨校、若今軍流犯人新到箸木鞾。何校、若今犯人帶枷也。此字似當與下文械杽等篆爲伍矣。周禮校人注曰。校之言挍也。主馬者必仍挍視之。校人、馬官之長。按此引伸假借之義也。陸德明曰。比挍字當從手㫄。張參五經文字手部曰。挍、經典及釋文或以爲比挍字。案字書無文。張語正謂說文無從手之挍也。故唐石經考校字皆從木。用張說也。但訂以周禮鄭注。則漢時固有從手之挍矣。比挍字、古葢矣正文。較榷等皆可用。從木。交聲。古孝切。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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