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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柍 基本解释
柍 《康熙字典》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於驚切,音英。【說文】梅也。【爾雅·釋木】時英梅。【郭註】雀梅也。
又【類篇】杏也。
又【說文】江南橦村,其實謂之柍。
又【韻會】於良切,音央。【揚雄·甘泉賦】日月𦆵經于柍桭。【李善註】柍,中央也。
又【廣韻】於兩切,音鞅。義同。
又木名。【張衡·南都賦】柍柘檍檀。
又【類篇】於浪切。【馬融·長笛賦】瞋菌碨柍。【李善註】鬱積競出之貌。
又【集韻】於朗切,音盎。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於亮切,音怏。【博雅】杖也。一曰打穀具。【方言】齊楚江淮之閒謂之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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柍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梅也。从木央聲。一曰江南橦材,其實謂之柍。於京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柍)柍梅也。柍梅合二字成木名。今各本刪去柍字。是柍卽枏矣。釋木。時英梅。齊民要術引郭注云。英梅未聞。今本注云。雀梅。殆非郭語。南都賦曰。柍柘檍檀。與櫻梅山𣐈等各爲一條。柍梅非今之梅類明矣。从木。央聲。於京切。古音在十部。李善於兩切。一曰江南橦材。其實謂之柍。橦、帳極也。與此不相涉。以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曰一橦、音鍾、解之。下文又不屬也。況漢人曰章。唐人乃曰木鍾乎。枷字下曰。淮南謂之柍。宜以訂正此句。一說蜀都賦布有橦華。劉逵云橦、樹名。謂此橦材堅實者謂之柍也。實下當有者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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