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栂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𣐥槑【唐韻】莫杯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模杯切【韻會】謀杯切,𠀤音枚。或作槑、楳,亦作𣒫。【說文】枏也。【爾雅·釋木】梅,枏。【陸璣·條梅疏】似豫章大木也。
又【書·說命】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【禮·內則】梅諸。【名物疏】陸璣所釋有條有梅,自是枏木似豫章者。豫章,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。和羹之梅,籩實之乾䕩,似杏實酢者也。
又【爾雅·釋木】時,英梅。【註】雀梅。
又【爾雅·釋木】朹檕梅。【註】狀如梅,子赤色似小柰,可食。
又【埤雅】江、湘、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,則水潤土溽,蒸鬱成雨,謂之梅雨。【四時纂要】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,芒種後逢壬出梅。
又楊梅,果名。【越郡志】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。
又梅梅,猶昧昧,居喪之容也。【禮·玉藻】視容瞿瞿梅梅。
又州名,屬廣東。【南宋·地理志】改敬州爲梅州。
又姓。【廣韻】出汝南。漢梅福、梅鋗。
又【集韻】毋罪切,音浼。亦姓也。槑字原从二杲作。
又𣕱。
栂 《说文解字》
枏也。可食。从木每聲。楳,或从某。莫桮切
(梅)枏也。可食。從木。每聲。莫桮切。古音在一部。按釋木曰。梅、枏也。毛詩秦風、陳風傳皆曰。梅、枏也。與爾雅同。但爾雅、毛傳皆謂楩枏之枏。毛公於召南摽有梅、曹風其子在梅、小雅四月侯栗侯梅、無傳。而秦、陳乃訓爲枏。此以見召南等之梅與秦、陳之梅判然二物。召南之梅今之酸果也。秦陳之梅今之楠樹也。楠樹見於爾雅者也。酸果之梅不見於爾雅者也。樊光釋爾雅曰。荆州曰梅。楊州曰枏。益州曰赤楩。孫炎釋爾雅曰。荆州曰梅。楊州曰枏。陸機疏草木曰。梅樹皮葉似豫樟。皆謂楠樹也。枏亦名梅。後世取梅爲酸果之名。而梅之本義廢矣。郭釋爾雅乃云似杏、實酢。篇、韵襲之。轉謂酸果有枏名。此誤之甚者也。然則許以枏梅二篆廁諸果之閒。又云可食。豈非始誤與。曰此淺人所改竄也。如許謂梅、酸果。其立文當先梅篆、云酸果也。次枏篆、云梅也。棃杏李桃等不云可食。何必獨云可食哉。許意某爲酸果正字。故某篆解云酸果也。從木從甘。其字當本廁𣐈下杏上。而枏梅二篆當本廁諸木名之閒。淺人易其處。又增竄其文耳。以許書律羣經。則凡酸果之字作梅、皆假借也。凡某人之字作某、亦皆假借也。假借行而本義廢。固不可勝數矣。
(楳)或从某。某聲。召南釋文曰。韓詩作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