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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 口 部外 7 总笔画 10 统一码 扩展B U+20CDD 笔顺 2511324251 |
𠳝 基本解释
𠳝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𠘶【唐韻】方九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俯九切,𠀤音缶。【說文】不也。【徐鍇曰】不可之意見於言,故从口。【集韻】口不許也。【書·益稷】否則威之。【詩·周南】害澣害否。
又【小雅】嘗其旨否。【集韻】通作不。
又【廣韻】符鄙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部鄙切,𠀤音痞。【玉篇】閉不行也。【廣韻】塞也,易卦名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補美切,音鄙。【集韻】惡也。【正韻】穢也。【易·師卦】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【疏】否爲破敗,臧爲有功。
又【鼎卦】初六,鼎顚趾,利出否。【註】否,謂不善之物也。【疏】寫出否穢之物也。【詩·大雅】未知臧否。【又】邦國若否。○按《釋文》書益稷,詩烝民,否字俱兼缶鄙二音。
又叶府眉切,音𤰞。【楚辭·九章】心純尨而不泄兮,遭讒人而嫉之。君含怒以待臣兮,不淸徵其然否。
又叶方矩切,音甫。【𨻰琳·大荒賦】覽六五之咎休兮,乃貧尼而富虎,嗣反覆其若兹兮,豈云行之臧否。
𠳝 《说文解字》
不也。从口从不。方九切
不也。从口从不,不亦聲。方久切1895〖注〗徐鍇曰:“不可之意見於言,故从口。” 文二
(否)不也。从口不。按否字見不部。此誤增也。
(否)不也。不者、事之不然也。否者、說事之不然也。故音義皆同。孟子萬章曰。然則舜僞喜者與。孟子曰。否注。孟子言舜不詐喜也。又咸丘蒙問舜南面而立。瞽瞍亦北面而朝之。孟子曰。否。注。言不然也。又萬章曰。堯以天下與舜、有諸。孟子曰。否。注。堯不與之。又萬章問曰。人有言。伊尹以割烹要湯。孟子曰。否然也。萬章又問孔子於衞主癰疽。孟子曰。否然也。萬章又問百里奚自鬻於秦養牲者。孟子曰。否然注皆曰。否、不也。不如是也注以不如是釋否然。今本正文皆譌作否不然。語贅而注不可通矣。否字引申之義訓爲不通。如易之泰否、堯典之否德、小雅之否難知也、論語之子所否者皆、殊其音讀符鄙切。要之古音則同在弟一部。从口不。會意。不亦聲。方久切。古音在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