𧿃 |
部首 足 部外 3 总笔画 10 统一码 扩展B U+27FC3 笔顺 5132512134 |
𧿃 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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𧿃 《康熙字典》
【集韻】斤於切。同居。【類篇】居,或作踞。𧿃,臣光按:說文尸部居字云俗居从足,當作𧿃。今本誤作踞,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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𧿃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注』
俗居从足。小徐本如此。不誤。大徐本篆作踞。非也。小徐云。?一本从居。則小徐時固有兩本。
俗居从足。小徐本如此。不誤。大徐本篆作踞。非也。小徐云。?一本从居。則小徐時固有兩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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