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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𥹻 基本解释
● 𥹻
- 扫除。《改併四聲篇海•米部》引《餘文》:“𥹻,埽棄之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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𥹻 《康熙字典》
【海篇】音分。掃棄之也。
又音奮。義同。○按糞或作𢍨,當卽𢍨字之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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𥹻 《说文解字》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𥹻”字头,请参考“𨤝”字:)
《說文解字》
棄除也。从廾推𠦒棄釆也。官溥說:似米而非米者,矢字。方問切
《說文解字注》
(𨤝) 棄除也。 按棄亦糞之誤,亦復舉字之未𠜂者。糞方是除,非棄也。與土部𡊅音義皆略同。禮記作糞,亦作𢹔,亦作拚。曲禮曰:凡爲長者糞之禮。少儀曰:氾埽曰埽,埽席前曰拚。老子曰:天下有道,卻走馬以糞。謂用走馬佗棄糞除之物也。左傳:小人糞除先人之敝廬。許意𡊅用帚,故曰埽除。糞用𠦒,故但曰除。古謂除穢曰糞,今人直謂穢曰糞,此古義今義之別也。凡糞田多用所除之穢爲之,故曰糞。 从𠬞推𠦒糞釆也。 合三字會意。方問切。古音在十四部。 官浦說:佀米而非米者,矢字。 此偁官說釋篆上體,釆佀米非米乃矢字,故廾推𠦒除之也。矢,艸部作𦳊,云糞也,謂糞除之物爲糞。謂𦳊爲矢,自許已然矣,諸書多假矢,如亷蘭傳頃之三遺矢是也。許書說解中多隨俗用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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