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 基本解释
詩 國語辭典
文体名。一般与「文」相对。指以精粹而富节奏的语言文字来表现美感、抒发情绪 的艺术性作品。《文选·陆机·文赋》:「诗缘情而绮靡,赋体物而浏亮。」唐·白居易〈与元九书〉:「诗者,根情,苗言,华声,实义。」
六经之一,即《诗经》。《论语·为政》:「子曰:『《诗三百》,一言以蔽之,曰思无邪。』」唐·韩愈〈进学解〉:「《易》奇而法,《诗》正而葩。」
咏诵。《史记·卷一一七·司马相如传》:「询封禅之事,诗大泽之博,广符瑞之富。」
詩 《康熙字典》
〔古文〕𧥳【唐韻】書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申之切,𠀤始平聲。【說文】志也。【釋名】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。【傳】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【詩·國風·關雎序】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誦其言,謂之詩。【舊唐書·經籍志】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又六詩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敎六詩。【疏】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【鄭康成·六藝論】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又樂章也。【荀子·勸學篇】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【註】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又【類篇】承也,持也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【註】詩之言承也。【疏】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又【字彙補】讀作誅。【荀子·王制篇】修憲令,審詩商。【註】詩商,當爲誅賞。【樂論篇】作審誅賞。
詩 《说文解字》
志也。从言寺聲。訨,古文詩省。書之切
(詩)志也。毛詩序曰。詩者、志之所之也。在心爲志。發言爲詩。按許不云志之所之。徑云志也者。序析言之。許渾言之也。所以多渾言之者、欲使人因屬以求别也。又特牲禮詩懷之注。詩猶承也。謂奉納之懷中。內則詩負之注。詩之言承也。按正義引含神霧云。詩、持也。假詩爲持。假持爲承。一部與六部合音冣近也。上林賦葴持。持音懲。从言。寺聲。書之切。一部。
(𧥳)古文詩省。左从古文言。右从之、省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