箏 基本解释
箏 國語辭典
名
乐器名。拨弦乐器,形似瑟,古为五弦,秦蒙恬改为十二弦,唐以后加十三弦,现已增至十八弦、二十一弦、二十五弦等。如:「古筝」。
参见「[[风筝]]」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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箏 《康熙字典》
【廣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甾莖切。【正韻】甾耕切,𠀤音爭。【說文】鼓絃竹身樂也。【通典】箏,秦聲也。【急就篇註】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【風俗通】箏,蒙恬所造。【集韻】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【釋名】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【傅元·箏賦序】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【史記·樂書】唐有軋箏。【註】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又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【元稹·連昌宮辭】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又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傅,橫木。【註】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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箏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鼓弦竹身樂也。从竹爭聲。側莖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箏)五弦筑身樂也。各本作𡔷弦竹身。不可通。今依太平御覽正。風俗通曰。箏、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。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。不知誰所改作也。或曰秦蒙恬所造。據此知古箏五弦。恬乃改十二弦。變形如瑟耳。魏晉以後。箏皆如瑟十二弦。唐至今十三弦。筑似箏、細項。古筑與箏相似、不同瑟也。言筑。身者、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。言五弦筑身者、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。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。誤矣。从竹。筑本竹聲。故从竹。卽从筑省也。筑箏皆木爲之。爭聲。側莖切。十一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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