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 基本解释
寫 國語辭典
放置、移置。《说文解字·宀部》:「写,置物也。」《礼记·曲礼上》:「御食于君,君赐余器之溉者不写,其余皆写。」
拿笔记录文字。如:「写字」、「默写」、「写稿子」、「写对联」。
描绘、描写。如:「写景」、「写生」。《文选·江淹·别赋》:「谁能摹暂离之状,写永诀之情者乎?」《聊斋志异·卷一二·寄生》:「遂以五可之容颜发肤,神情态度,口写而生状之。」
抄录。《汉书·卷三○·艺文志》:「建藏书之策,置写书之官。」《晋书·卷九二·文苑传·左思传》:「于是豪贵之家竞相传写,洛阳为之纸贵。」
订约租赁。《警世通言·卷一一·苏知县罗衫再合》:「听得说有个少年知县换船到任,写了哥子的船。」
倾诉、舒泄。《诗经·邶风·泉水》:「驾言出游,以写我忧。」唐·李白〈冬夜醉宿龙门觉起言志〉诗:「富贵未可期,殷忧向谁写。」
拆卸。《后汉书·卷六五·皇甫规传》:「有旋车完封,写之权门。」《晋书·卷五五·潘岳传》:「疲牛必投,乘凉近进,发槅写鞍,皆有所憩。」通「卸」。
参见「写意儿 」条。
寫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悉也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洗野切【正韻】先野切,𠀤音瀉。【說文】置物也。【廣韻】除也,程也。【增韻】傾也,盡也,輸也。【詩·邶風】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【註】寫,除也。【小雅】我心寫兮。【註】謂我心輸寫,而無留恨也。
又【禮·曲禮】御食於君,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,其餘皆寫。【註】謂萑竹所織,不可洗滌,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,不欲口澤之凟也。
又洩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稻人掌稼下地,以澮寫水。
又膽鈔也。【古諺】書三寫,魚成魯,帝成虒。
又摹畫也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秦每破諸侯,寫放其宮室,作之咸陽。【註】放,效也。
又鑄像曰寫。【越語】王令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,而朝禮之。【註】謂以善金鑄其形也。
又【集韻】四夜切,音卸。與卸通。【石鼓文】宮車其寫,四馬其寫。【註】舍車解馬也。
又叶舒呂切,音暑。【詩·小雅】旣見君子,我心寫兮。叶上湑下處。
又叶蘇果切,音瑣。【謝惠連詩】有客被褐前,投心自詢寫。臧否固消滅,誰知窮薪火。
寫 《说文解字》
置物也。从宀舄聲。悉也切
(寫)置物也。謂去此注彼也。曲禮曰。器之漑者不寫。其餘皆寫。注云。寫者、傳己器中乃食之也。小雅曰。我心寫兮。傳云。輸寫其心也。按凡傾吐曰寫。故作字作畫皆曰寫。俗作瀉者、寫之俗字。周禮以澮寫水。不作瀉。寫之則安矣。故从宀。舄聲。悉也切。古音在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