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[数]
(1) (指事。甲骨文象用一根树枝代表十,金文象是结绳记数,用一个结表示十。后来一点变成了一横。本义:九加一的和)
(2) 同本义 [ten]
十,数之具也。—为东西,|为南北,则四方中央备矣。——《说文》
十是数之小成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疏
十亩之间兮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六月》
兵也者,审于地图,谋十官。——《管子·七法》
天下欲反,十室九空。——葛洪《抱朴子·用刑》
与吾祖居者,今其室十无一焉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
(3) 又如:十里长亭(古时设在路旁的亭子,常用作送别饯行之处);十番(合奏乐以十种乐器演奏的名称);十牌(十户人家。牌:门牌);十地(佛教称菩萨修行渐近于佛的十种境界);十生九(死的歇后语);十方地面(庙宇。佛教指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东南、西南、东北、西北和上下);十方常住(寺庙。佛教认为“不变”为常住。寺庙是不变的,故称);十有九就(十成之中有九成可望成功)
(4) 指十分;十份 [topmost]
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(5) 又如:十一(十分之一);十半(十分之五)
(6) 表示约数。犹言十来个 [about ten]
辱十城之虚寿,奄咸阳以取隽。——《文选·潘岳·西征赋》
(7) 特指十倍 [tenfold]。如:十伯(十倍百倍)
(8) 序数的第十位 [tenth]
请以赵十五城为 秦王寿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(9) 又如:十五删(诗韵中上平声第十五个韵目);十四寒(诗韵中上平声第十四个韵目);十三元(依据《佩文诗韵》“元”字列在上平声第十三位,故称)
词性变化
〈形〉
(1) 表示多;齐全;完备 [many;full;complete]
九十其仪。——《诗·豳风·东山》
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其严乎!——《礼记·大学》
(2) 又如:十郎八当(落花流水,七零八落);十变五化(变化多端);十亲九眷(众多亲戚);十相具足(十分美貌);十相俱足(娇妻美妾俱全);十数(十多;十几,表示众多);十荡十决(多次冲击均能破敌);十万(数目。又形容数量极多);十恶五逆(种种不可赦免的大罪);十尧(圣人众多);十朋(许多朋友);十有八九(绝大多数)
(3) 通“什”。杂 [miscellaneous]。如:十锦;十样锦(有各种不同花纹的织锦)
十 國語辭典
数目字,为九加一的总和。大写为「拾」,阿拉伯数字作「10」。
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满足、完满。如:「十足」、「十全十美」。
十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韻會】是執切【集韻】寔入切【正韻】寔執切,𠀤音拾。【說文】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【易·繫辭】天九地十。【前漢·韓安國傳】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又通作什。【孟子】或相什百。【前漢·谷永傳】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【枚乗傳】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
又【韻會】令官文書借作拾。
又【陸游老學菴筆記】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十 《说文解字》
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備矣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是執切
(十)數之具也。漢志。協於十。一爲東西。丨爲南北。則四方中央備矣。是執切。七部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