𠁼 基本解释
基本字義
● 𠁼
- 商周文字“小”的严格隶定字。
- 同“伊”。《字彙•丶部》:“𠁼,佛書伊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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𠁼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私兆切【正韻】先了切,𠀤蕭上聲。【說文】物之微也。从八从亅。見而分之。【徐曰】亅,始見也。八,分也。始可分別也。【玉篇】細也。【易·繫辭】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。【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】君子務知大者遠者,小人務知小者近者。
又【周禮·天官】有小卿,副貳,大卿,卽小宰等也。
又狹隘也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好問則裕,自用則小。
又輕之也。【左傳·桓十三年】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
又【詩·邶風】慍于羣小。【註】小,衆妾也。
又【韻輯】白小,魚名。
又叶蘇計切,音細。【白居易·懺悔偈】無始劫來,所造諸罪。若輕若重,無大無小。了不可得,是名懺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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𠁼 《说文解字》
『說文解字』
物之微也。从八,丨見而分之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私兆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小)物之微也。从八、丨見而八分之。八、別也。象分別之形。故解从八爲分之。丨才見而輒分之。會意也。凡㮯物分之則小。私兆切。二部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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