谕 基本解释
谕 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◎ 谕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言,俞声。本义:旧时上告下的通称。也指告诉)
(2) 同本义 [instruct;tell]
谕,告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以谕九税之利。——《周礼·掌交》
讶士掌四方之狱讼,谕罪刑于邦国。——《周礼·秋官》
(3) 又如:谕葬(圣上发旨的葬仪);面谕;谕知(告谕而使人知晓)
(4) 明白、懂得 [understand;see]
谕,晓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。——《周礼·师氏》注
其言多当矣,而未谕也。——《荀子·儒效》
又不能谕其内志。——《汉书·文帝纪》
先生坐!何至于此!寡人谕矣。——《战国策·魏策》
词性变化
◎ 谕
〈名〉
(1) 旧时用指上对下的文告、指示 [instruction]
这可得便来谕,着魏子英拿 沙龙。——《小五义》
(2) 又如:来谕;手谕;赐谕
(3) 告诫的言辞 [edict]
(4) 比喻 [analogy]
请以市谕,市朝则满,夕则虚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谕 《康熙字典》
【唐韻】羊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兪戍切,𠀤音裕。【說文】告也。【類篇】曉也。【韻會】及其未悟,告之使曉。【穀梁傳·桓六年】修敎明諭國道也。【禮·祭義】諭其志意。【疏】使祝官啓告鬼神,曉諭鬼神以志意。【周禮·秋官】訝士掌四方之獄訟,諭罪𠛬于邦國。【註】告曉以麗罪,及制𠛬之本意。【疏】諭爲曉,故曰告曉。【戰國策】寡人諭矣。【註】諭,曉也。【呂覽·離謂篇】言者以諭意也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衰絰菅屨,辟踴哭泣,所以諭哀也。【註】諭,明也。
又【玉篇】譬諭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誼追傷屈原,因以自諭。【師古註】諭,譬也。
又【廣雅】諫也。
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有左右諭德。
又縣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新諭縣,屬荆州安成郡,吳置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招諭縣,屬錦州,垂拱三年置。
又姓。【廣韻】東晉有諭歸,豫章人,撰《西河記》。何承天云:音樹。
又【玉篇】他口切,偸上聲。誘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喩。
谕 《说文解字》
告也。从言俞聲。羊戍切
告也。凡曉諭人者、皆舉其所易明也。周禮掌交注曰。諭、告曉也。曉之曰諭。其人因言而曉亦曰諭。諭或作喻。从言。俞聲。羊戎切。四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