𤉞 |
部首 火 部外 7 总笔画 11 统一码 扩展B U+2425E 笔顺 52343344334 |
𤉞 基本解释
𤉞 《康熙字典》
【字彙補】力照切,音料。柴祭天也。从屮炎。古庭𤉞束葦爲之,屮卽葦也。《詩》庭𤉞之光。俗作燎,非。見《六書索隱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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𤉞 《说文解字》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𤉞”字头,请参考“燎”字:)
『說文解字』
放火也。从火尞聲。力小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燎)放火也。此與尞義別。盤庚曰:若火之燎于原。大雅曰:瑟彼柞棫,民所燎矣。箋云:人熂燎除其旁草。小雅:燎之方揚。箋云:火田曰燎。𤣥應引說文有火田為燎。王制曰:昆蟲未蟄,不以火田。从火尞聲。力小切。二部。按詩釋文引說文、字林尞力召反,燎力小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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